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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5 00:22:29  浏览:942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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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

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

1984年9月4日,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高等院校恢复了正规化的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广大马列主义课教师,在解放思想,拨乱反正,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培养学生的无产阶级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目前高等院校的马列主义理论教育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领导体制、课程设置、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改进;有些地区或学校的领导,还没有把加强和改进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没有把它看作是加强学生思想工作的核心。为了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有关思想理论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和改进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时期必须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马列主义理论教育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和国家的行动指南,是培养学生无产阶级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的理论基础。把马列主义理论课作为必修课,是社会主义大学区别于资本主义大学的重要标志。所有的大学生都必须认真学好这门课程。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大量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解决。现在的大学生和研究生,是将来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骨干力量,是党和国家干部的重要来源。他们的世界观、理论水平、道德修养以及科学文化素质,能否适应新时期总任务的要求,能否正确地认识和处理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党和国家的盛衰。
我国的大学生具有振兴中华的强烈愿望,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这是他们的优点。但也应看到,十年内乱在社会上造成的思想上的消极后果,还远没有消除干净;对外开放的历史环境固然有利于学生开阔眼界,解放思想,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但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也不可避免地会渗透进来。在这样的形势下,必须加强和改进马列主义理论教育,才能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辩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自觉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贡献力量,并使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成长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各级党委宣传部(或科教部)和教育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马列主义理论课在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坚决纠正一切轻视马列主义理论课的错误倾向。任何把马列主义理论课看成是“可有可无”,把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同学习专业对立起来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马列主义理论课和学校的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马列主义理论课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通过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确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马列主义理论课教学必须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以马列主义为指导,两者应密切结合,但不能互相代替。从红专两个方面全面培养学生,是学校各门课程和各项工作的共同任务,学校党委和校长要统一领导,全面安排,组织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专门人才。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改革课程设置和教材内容
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科学,它的生命力就在于同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回答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应充分体现这一基本特点。它只有紧密结合时代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紧密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学生中普通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进行讲授,才能启迪人,教育人。为了适应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需要,现行的课程设置和教材必须进行改革。改革的原则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增强课程体系和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和现实性,使马克思主义理论真正成为学生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帮助他们形成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为了增强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现实性,现在着手准备在全国高等院校增设《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基本问题》课程。在新的课程设置未确定和新教材未编出之前,现行课程不变。少数民族地区院校开设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课程,仍按中宣部和教育部1982年的规定执行。
马列主义公共理论课的教学时数:文科四年制本科(含艺术院校的理论、创作、编导专业)一般占总学时的20%左右,每门课最低不少于105学时;四年制外语专业按文科开设马列主义的各门课程,每门课最低不少于80学时;理工农医等四年制本科和艺术院校的技巧、表演专业占总学时的10%左右,每门课最低不少于70学时;五年制和六年制本科,要相应地增加学时。自习与课堂教学时间的比例为一比一,要列入课程表,由任课教师掌握。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能任意减少和侵占马列主义理论课的时间。研究生和大学专科的课程设置和学时另定。
为了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增强鉴别能力,高等院校应逐步开设西方现代哲学思潮、经济思潮、政治思潮、文艺思潮的评论讲座。
加强教材建设,改革教材内容,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一项基本工作。几年来,教材建设是有成绩的,但现行教材对当代出现的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缺乏新的理论概括,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马列主义理论课教材必须阐述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经验,分析当代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新现象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于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科学地阐明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优秀思想文化成果的继承和发展,逐步地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教材体系。因此,必须积极地组织力量编写新教材,编辑出版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和供学生阅读的经典著作选读本,有计划地拍摄各门马列主义理论课的电教片。
三、加强教学的各个环节,改进教学方法
加强教学中的各个环节,是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环节。教师要认真备课,研究教学中的疑难问题,了解社会实际情况和学生的思想问题,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自习、课堂讨论、辅导、阅读马列和毛泽东著作,都是帮助学生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提高分析问题能力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取消了的,应当恢复。教师要经常检查学生自习和完成作业的情况;认真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学生阅读教学大纲规定的经典著作和党的重要文献,帮助马列主义学习小组开展活动。
要大力改进教学方法,实行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把教学变为师生一起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讨论问题的过程,坚决克服“注入式”的教学方法。所有教师都应教书育人,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而且要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工作。
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应该围绕教学内容,适当地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和进行社会调查,鼓励他们在接触实际中接受教育。
要严格执行考查和考试制度。考查和考试主要是检查学生对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解和运用这些原理分析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单纯检查学生的记忆力。马列主义理论课的学习成绩是决定学生能否升级和毕业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招收新生(包括研究生)和授予学位时,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任意降低马列主义各门学科的录取分数线和标准。
四、加强马列主义理论和教学法的研究
马列主义课教师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提出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讨论,参加有关的学术活动,以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科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各个学科的基本理论;教学中的疑难问题;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提出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世界政治、经济和西方哲学社会科学著作评介;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社会意义;马列主义理论课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规律,等等。科学研究成果可以是有一定水平的专著、论文、有价值的学术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电教片;也可以是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教书育人的经验总结等。
在科学研究工作中,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调查研究,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积极开展学术思想上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于在研究现实问题中出现偏差的同志,要热情帮助,注意保护他们的积极性。
马列主义课教师是一支重要的科学研究力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或科教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鼓励和组织他们开展科学研究。要把他们的科学研究项目,分别纳入学校、地方和国家的科研规划,并定期检查。各院校马列主义教研室应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科研编制,有条件的可以成立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研究室。要根据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有计划地组织马列主义课教师进行社会调查,出国考察或进修,举办学术讨论会,并为科研成果提供发表园地。各学校都要把马列主义教研室的科研经费列入预算,拨给专款。
五、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改善他们的政治待遇和工作条件
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和业务水平,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建设一支有战斗力的马列主义课教师队伍,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
高等院校马列主义课教师是塑造学生思想灵魂的工程师,是宣传科学共产主义的战士。因此,马列主义课教师应牢固地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诚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要深谙马列主义理论,具有较广博的中外历史、教育学、伦理学等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要有一定的实际工作锻炼(包括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青年教师要掌握一门外国语言。
现有的马列主义课教师队伍,从整体上看,是经过考验和有战斗力的。但是,由于数量不足,骨干教师的年龄偏高,面临着青黄不接的严重状况,亟待充实提高。要根据马列主义理论课的特点,从教学、科研、做学生思想工作和教师进修的实际需要出发,力争在三五年内使教师与学生的比例达到:文科1∶80、理工农医1∶100,规模小的院校每门课至少要配三名教师,并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增加教师的数量。马列主义理论、政法、财经、历史、外语等专业和研究生班、民族院校的教师,应根据教学需要相应增加编制。马列主义公共理论课教研室为系处级建制,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设置资料室。
要采取多种措施解决马列主义课教师的来源问题。如每年应从高校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四个理论专业中选拔足够数量的优秀毕业生和研究生补充教师队伍;要扩大中国人民大学四个理论系本科的招生名额;有条件的重点大学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增设马列主义基础专业,开办马列主义研究生班、双学位班;委托一部分重点大学担负培养本地区马列主义课教师的任务,有条件的理工农医院校的马列主义教研室也可以招收硕士研究生等,以确保师资的来源。
教师的培养和进修要形成制度。每个教师教学三年可以脱产学习半年(包括科学研究和社会调查)。学校要帮助教师制定个人进修计划,并规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作为评定职称的一项依据。对现在还不能胜任教学的青年教师,争取在三年或稍长一点时间内轮训一次,使他们达到能够独立开课的水平。对于少数不宜做理论课教师的人,应当进行调整。
现在实行的计算教师工作量的制度,存在着一些缺点,教育部正在研究改革。在新的制度未确定之前,马列主义公共理论课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暂作如下调整:讲师的备课时数为1∶10,副教授为1∶8,教授为1∶6,助教的备课时数应略高于讲师。编写讲义、编制电教片、专题讲座、批改作业、审阅试卷和做学生思想工作,都应计入教学工作量。
评定马列主义课教师的职称,主要是考察教学效果,考察教师转变学生思想的本领,同时也要考察教师的科研成就。凡是有一定理论学术水平的专著、论文、教材、电教片、学术资料、教学参考资料、调查报告、教学经验等,都可以作为评定职称的科研成果。对“文革”前毕业的教师,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外语不作为评定职称的条件(包括兼教公共课的专业课教师)。为了妥善解决评定职称的问题,各院校的学术委员会应设置马列主义课教师职称评审小组,其成员可由本校有关领导和马列主义课教师组成,也可以聘请校外有关专家、教师参加,马列主义课教师少的学校可以几个学校联合组成评审小组。学校学术委员会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汇总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评审委员会也应设置相应机构,负责有关事宜。
要改善马列主义课教师的政治待遇、物质待遇和工作条件。凡是传达到县团级和学校系处级的文件和报告,都应向党员教师传达,并及时向非党员教师传达有关的精神。对于涉及思想理论方面的文件、报告、内部书刊资料,应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放宽限度。要在政治上关心教师的进步,对要求入党并具备条件的同志,应当及时吸收他们入党。马列主义教研室订购教学需要的图书、报刊、资料的费用,要列入学校预算。学校领导要尊重、关心马列主义课教师,认真解决他们的住房、两地分居等生活方面的问题。
六、加强对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或科教部)和教育厅(局)、国务院各部委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工作的领导,必须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坚决纠正放任自流的状态。
党委宣传部(或科教部)的主要职责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在思想理论方面给予有力的指导。业务工作主要由教育部门负责。
学校党委和校长要把抓好马列主义理论教学和师资队伍建设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帮助他们搞好自身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要及时向教师传达中央的文件和指示,每学期至少要研究一、两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学校要指定一名具有马列主义理论素养和懂得教育规律的书记或校长主管此项工作,经常了解教学情况,参加教研室的重要活动,并尽可能兼教一门马列主义理论课或做专题报告。院系的行政领导和教务、科研部门,要安排好马列主义理论课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马列主义教研室应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学校党委或校长应经常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或科教部)和教育厅(局)汇报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工作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或科教部)、教育厅(局)、国务院各部委教育局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经常检查各校执行情况,调查了解并积极解决教学中出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交流经验,举办报告会和假期学习班,提供教学需要的内部资料,加强对马列主义理论教学研究会的领导,帮助解决干部、经费和其他方面的困难;定期召开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工作会议,并将工作情况报告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
高等院校的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工作,除本文件规定的几个问题外,其他方面仍按教育部1980年颁布的《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课的试行办法》执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要求,重新安排和修订各系科的教学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或科教部)、教育厅(局)、国务院各部委教育局和学校,应根据这两个文件的精神,制定出本地区、本系统、本学校的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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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淮南市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淮南市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加强临时用工管理,保障临时用工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和《安徽省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工单位)招用季节工、临时性用工、劳务工、农民工(以下统称临时工)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劳动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临时用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受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
建设、交通、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其各自的职责权限,协助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用工单位招用临时工,必须本着先城镇后农村、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
第五条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招用临时工:
(一)持本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及招工简单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申请登记;
(二)进入劳动力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三)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录用手续,并为招用的农村和外地临时工办理《淮南市务工许可证》。
第六条 成建制的农村和外地建筑施工队,凭建筑管理部门审批承包工程的文件,由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负责核发《淮南市务工许可证》,办理用工手续。
成建制的劳务队,承包劳务项目,必须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由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用工手续,核发《淮南市务工许可证》。
第七条 临时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6周岁并具有劳动能力;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必须年满18周岁。
(二)具有本市镇户口的,须持《待业证》;本市农村的,须持乡以上政府证明;外地劳动力进本市务工的,须持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就业登记卡》。
(三)已婚育龄妇女应持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四)凡从事起重工、电工、焊工、司炉工、架子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第八条 用工单位或民办劳务中介机构印发招工或招聘简单以及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刊播招聘启事的,必须经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签章备案。
第九条 《淮南市务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12个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须报经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审验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条 用工单位与临时工应当使用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无正当理由不完成劳动合同所规定的生产或工作任务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三)补羊刑或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时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损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二)临时工参军、升学的。
第十三条 用工单位因转产或者调整生产任务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应根据合同期限长短,发给临时工1-3个月本人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第十四条 用工单位和临时工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用工单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自录用之日起1个月内为临时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金;临时工是城市户口的,必须同时办理失业保险手续;
(三)对临时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厂规厂纪及安全教育;
(四)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向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缴纳管理费;
(五)负责临时工的计划生育工作,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临时工的月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下同工种岗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待遇,由用工单位与临时工商定。
第十七条 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因工死亡或因工负伤的,其有关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
第十八条 临时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按劳动合同期长短确定。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的,停工医疗期限为3个月;满6个月不满1年的,停工医疗期限为2个月;不满6个月的,停工医疗期限为1个月。在停工医疗期间,用工单位发给临时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60%的生
活费,病愈或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工单位可以根据使用时间长短一次性发给1-3个月本人平均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临时工在合同期内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单位应按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并一次性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相当于临时工本人3-6个月平均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罚:
(一)违反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招用未满16周岁临时工的,除责令清退外,按每人3000-5000元处以罚款。招用未满18周岁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岗位的,除责令调换岗位外,按每人3000-5000元处以罚款。
(二)招用临时工(含农村、外地劳动力)不按本规定录用或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的,按每人1000-2000元处以罚款。
(三)未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办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劳务中介活动的,除责令其停止从事劳务中介活动外,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5年11月16日
论日美防卫合作的危险趋势

李伟迪(怀化师专马列部,湖南,怀化,418008)


摘要:《日美防卫合作新指针》及其相关法案的实质是日本为重新走向军事大国、政治大国创立法律依据;其基础是日本的经济势力、军国主义的崛起、唯我独尊的国民心理、美国的远东政策;其危险趋势是日本再次军国主义化、日本再战、日本再败。
关键词:《日美防卫合作新指针》;日本;军国主义;战争;失败
Comment On The New Japan-U.S Cooperative Defence Guidelines And Its Correlation Bills
Li Weidi
(HuaihuaTeachers'CollegeMaleiDepartment,Hunan,Huaihua,418008)
Digest:The crux of The New Japan-U.S Cooperative Defence Guidelines and its correlation bills is to set up legal foundation of making Japan returns into a military and political big power;Their bases are Japan`s economic strength,its extremely conceited nationl mind,and the U.S's policy to the Far East;Their dangerous trends will be Japan's remilitarization,relaunching wars,and resuffering defeats.
Key Words:The New Japan-U.S Cooperative Defence Guidelines;Japan;Militarism;War;Defeat
中图分类号:D83/87 6;D513;E163;K313.5
文献识别码:A


1996年4月17日,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与美国总统克林顿在东京签署《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1997年9月,日美签署《日美防卫合作新指针》,1999年4月27日日本众议院辩论通过新指针相关三法案,5月24日日本参议院也通过了三法案,至此,日美构建的亚洲新的安全体制的法律框架基本敲定。从美方来看,基本实现了《东亚安全战略报告》的战略构想,是美国二战以后在亚洲战略目的的延续,既要利用日本作为称霸亚太的基石,又要牵制日本;从日方来看,是日本创建新的政治体制、国防体制、外交体制、法律体制的重要契机,是日本重圆大国之梦的新起点。而笔者看来,日将会事与愿违,日美收获的将是战争和自我毁灭。
一、 日本对《日美防卫新指针》及其相关法案的价值取向
1、 日本由经济大国上升为政治大国
新指针及其相关法案的目的之一是日本希望丢掉“侵略国家”的历史包袱,做一个“普通国家”,实质是成为政治大国。
1986年中曾根康弘表示:“要在世界政治中加强日本的发言权,不仅增加日本作为经济大国的份量,而且增加其作为政治大国的份量。”1990年海部俊树提出了美、欧、日为三极的“国际新秩序”,90年代以来,日本一直在争取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资格;海湾战争出钱,柬埔寨维和出兵,都是为日本塑造政治大国的形象。在经济大国的基础上把日本塑造成政治大国,这已是日本的既定国策。那么《日美防卫合作新指针》及相关法案为日本实现政治大国的目标创立了哪些条件?第一,狐假虎威。美国现在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日本通过新指针及相关法案,获得了与美国平起平坐的资格,美日不再是保护和被保护的关系,而是一种合作伙伴关系,日本因此而摆脱战败国的阴影,并获得大国地位。第二,为日本提升势力创造了重大 机遇。美国为了确保在亚太地区的战略优势,必然要依靠日本,并且有限度地扶持充实日本的势力;日本则可大打日美关系的擦边球,趁机强化自己势力。第三,作为政治的延伸和手段,日本获得了同美国一起充当亚洲宪兵的机会。
2、日本由经济大国、政治大国上升为军事大国
日本在追求政治大国的目标时,也在追求成为军事大国的目标。基于战后体制和自身的力量,日本在军事上受到了严格的限制。现在日本为了实现政治大国的梦想,必然会追求军事大国的势力,日本的军费开支总额为世界第二,它现在实际已成为世界军事强国之一,《朝日新闻》评论说:“自卫队已成为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强大军事力量”。这首先表现为日本的常规军事力量已进入世界前列,它的陆军人数超过了英国,坦克数量超过了英法,海军超过英意,空军势力接近英法。其次,日本的高科技军事水平已占世界领先地位,海湾战争中,美军使用的武器中,一半以上军事技术来自日本;同时日本已拥有在一年内开发出核武器的能力,羽田孜曾承认“日本有能力拥有核武器。”当然日本不会满足于这种现状。新指针及相关法案的出台为日本再振军备提供了理由。第一,为了承担合作义务,日本就可以维持庞大的军费开支,甚至超过1%也会得到美国的允许;第二,为日本开发高科技武器提供了借口,日本近十年来始终在抓紧一切机会扩充军备,1998年朝鲜发射“大浦洞”导弹、1999年3月朝鲜特工船进入日本海域使日本领导人兴奋不已,而新指针及其相关法案使日本扩军合法化;第三,为日本经济体制军事化创立了法律依据,只要发生战争或有战争危险,日本政府就可以要求一切民间组织为战争服务;第四,为日本军队行使集体自卫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只要发生战争,不管离日本有多远,日本都可以美国同盟军的身份打遍亚洲。
二、 日本奉行《日美防卫合作新指针》及其相关法案的基础
1、 日本的经济势力
日本在美国的支持下,战后第一个十年就恢复到了战前的经济水平,第二个十年就实现了经济的起飞,八十年代以来,日本的经济势力稳居世界第二。因对相关材料大家已很了解,在此不再赘述。
日本战后历年的军费开支虽然维持在国民生产总值的1%左右,但是,其军费的绝对额占世界第二,1997年公布的军费开支为49414亿日元,1999年的军费预算为49320亿日元,在世界上仅次于美国,是中国的7倍,相当于除日本之外的亚洲国家军费开支的总和。日本正是有了强大的经济势力后,产生了成为政治大国、军事大国的欲望。
2、 日本的军国主义势力
军国主义起源于日本的武士道,武士道是日本文化的根基,在近代,武士道与封建专制主义、资本殖民主义相结合成了日本的军国主义。军国主义的恶性膨胀,使日本成为二战的罪魁祸首。日本战败使军国主义遭到了灭顶之灾,1947年宪法在很大程度上又清除了军国主义滋生的土壤。但是,作为文化之根的武士道没有遭到批判,作为二战罪魁祸首的天皇没有被审判,使战争的灰烬中残留了军国主义的种籽。这颗种籽现在又发芽了、壮大了。综观日本近五十年的历史,日本的军国主义势力在缓慢而坚定地恢复,表现之一是参拜战争之魂的靖国神社的浪潮愈演愈烈,1947年日本宪法宣布政教分离,把靖国神社降为普通的神教组织,并规定政府官员不得以公职身份去参拜。但是随着日本经济势力的增长,右翼势力开始要求把神教定为国教,把神社由民间组织上升为国家组织,1969年开始向国会提出此类议案,至1974年内阁委员会和众议院居然通过了此项议案,迫于舆论压力,参议院没有通过。虽然法律的障碍没有扫除,但是历届首相除池田勇夫之外,都参拜了靖国神社。并且军国主义倾向越来越严重,1975年三木武夫选择8月15日这一天参拜神社,开高级官员在投降日参拜之先河;1978年10月17日,把二战中14名甲级战犯入祀靖国神社后,政府官员继续参拜;1980年开始,绝大部分内阁成员都选投降日去参拜;1982年8月15日铃木善幸首次以内阁总理大臣的身份参拜;中曾根康弘于1985年作出决定,内阁成员以公职身份集体参拜神社,并在8月15日集体参拜,他甚至向世界发出质问:“日本总被要求道歉、道歉,什么时候才算完?”;从此以后,以公职身份集体参拜成为惯例,虽然1992年大阪高等法院判决“正式参拜”违反日本宪法,但是判决被彻底渺视。特别是在1995年世界纪念反法西斯战争战争胜利五十周年的8月15日这一天,日本朝野参拜神社,二战老兵穿着皇军服装、挎着日本军刀、高歌“君之代”,在神社周围游行示威,这种气氛让人强烈感觉到,军国主义者又回来了。表现之二是日本历史教科书问题,二战后同盟国家为了根绝日本军国主义,曾一度停开了历史、地理和修身三门课,恢复以后,老牌军国主义分子多次发难,要求修改教科书。文相砂田曾表示:“我认为战前的教育是世界教育之冠。”1982年将教科书中的“侵略”一词改为“进入”,把发生南京大屠杀的原因说成是“由于中国军队的激烈抵抗,日军蒙受很大损失,激愤而起的日军杀害了许多中国军民”,彻底否认了战争的性质;1986年在历史教科书中,又把战争的起因说成是日本为解放亚洲而战,文部省竟然也批准了该书的出版。1999年4月22日《产经新闻》报道:前不久日本两家出版社在政府的同意下,将中小学教科中反映当年侵华日军暴行的照片换掉了,原照摄自华北地区民家的墙上,画面为一名日本兵手持尖刀正在残害一名被绑在柱上的中国妇女,日本兵脚下扔着一个胎儿,并写有一句话:“日本鬼的残酷!”换上去的是在广东汕头墙上一幅日文标语的照片,“如果爱日本就停止战争!”篡改教科书的目的是掩盖历史的真相,美化侵略战争,灌输军国主义教育。在这种教育培养之下,日本学生的战争观被严重扭曲,以至一位中学三年级学生在一篇历史课的感想中说道:“日本军挽救了亚洲,他们是英雄。”表现之三是军国主义势力已向政界作深层渗透,岸信介是甲级战犯,在五十年代初执掌国政,桥本龙太郎就是军国主义势力大本营??“日本遗族会”会长,1996年就任首相;作为军国主义的老干将的石原慎太郎于1999年4月12日以160万票当选东京都知事,他于1994年在《诸君》7月号上发表的《排除对历史的篡改:‘南京大屠杀’是一场虚构》。在日本的右翼政党中,执政党自民党是一个势力最大的政党,这个党派出任的议员每年都参拜靖国神社。表现之四是军国主义色彩浓厚的右翼团体泛滥成灾,近几年特别活跃的有政届的“让大家都去参拜靖国神社国会议员联盟”、“靖国神社参拜议员联盟”、“终战五十周年国会议员联盟”、“正确传授历史的国会议员联盟”,民间的“日本遗族会”、“昭和史研究所”、“自由主义史观研究会”、“编纂新的历史教科书之会”“日本社会主义青年同盟”、“日本民主青年同盟”、“青年思想研究会”、“大日本帝国党”、“日本青年社”等,说明日本的军国主义势力开始集团化。我们不能忘记,二战中日本的绝大多数侵略行为都是以“民间组织”为开路先锋。表现之五是否认侵略历史的言论越来越多、越来越露骨。1986年文部相藤尾正行在《文艺春秋》上撰文说:南京大屠杀是为了排除中国军队的抵抗,是正当的,他不认为日军要承担战争责任。1987年竹下登说二战中日军在中国的行为是不是侵略战争现在“应回避”,只能由后世历史学家去评价。1988年奥野诚亮说日本“当年并没有侵略意图”,“日本是为保护自己的安全而发动战争的”,“卢沟桥事件是偶然发生的”,“大东亚战争对建立亚洲人的亚洲作出了贡献”。1990年运输大臣石原慎太郎在答记者问时大放厥词:南京大屠杀“是中国人捏造出来的谎言,是一场虚构,是要污损日本的形象”。1992年众议员副委员长柿弘治说:亚洲国家总是纠缠日本的过去,“是对往事的小题大作”。1994年以来,法务大臣永野茂门、环境厅长官樱井新等反历史反华言论耳熟能详。军国主义势力的崛起,是新指针及其相关法案的政治基础。
3、 日本唯我独尊的国民心理
日本民族是一个争强好胜、吃苦耐劳的民族,他们在贫瘠的土地上,在战争的废墟上,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恢复了经济,并且创造了世界第二的经济成就,这确实值得世人敬佩,也值得他们自豪。但是日本民族又是一个狭隘的、缺乏安全感的、傲慢的、盲目自大的民族。在上层社会对历史缺乏正确认识的背景下,日本国民对二战那段历史的认识是模糊的、甚至是引以为自豪的。1982年《读卖新闻》作了一个舆论调查,结果反映将对中国的战争看作是侵略战争的日本人还不到十分之一。1993年《每日新闻》作了民意调查,调查要求这样写道:“细川首相的施政演说中,对过去的侵略行为和殖民地统治表示了深刻的反省和道歉的心情,你认为对侵略行为和 殖民地的牺牲者予以一些金钱补偿是必要的吗?”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必要的占34%,有一定必要的占21%,不太必要的占9%,不必要的占20%,未答者占1%;同年11月,《朝日新闻》也进行了民意调查,第一个问题是:“在上次战争中,因受到非人道对待或差别待遇,当时日本的殖民地和占领国的人们,成为俘虏的人们,正要求日本给予补偿。你是否关心这个‘战后补偿’问题?”结果是关心者占57%,不太关心者占37%,未答者6%。第二问题是:“除部分国家和地区外,政府已解决了因战争而产生的国家赔偿问题,但现在成为问题的是对个人的‘战后补偿’,你认为政府应根据情况接受其要求吗?还是主张因为国家交涉已经完了,故没有必要接受?结果是51%的人主张接受 ,37%的人主张没必要,12%的人不置可否。第三个问题是:“对菲律宾、韩国等国的原从军慰安妇们的补偿要求,你认为日本政府应答应吗?”主张应该者51%,没必要者33%,未答者16%。1997年《东京新闻》报道:东京都立小石川高中教员松原信材以都内22所高中的1900名学生为对象,进行了书面调查,结果表明,只有34%的学生知道“从军慰安妇”当年被强制带往战场,只有34%的学生知道南京大屠杀,而对美国在广岛扔原子弹一事非常熟悉。1995年,日本47个州都道府议会中,有18个议会通过了向战争死难者表示追悼和感谢的决议,爱嫒县议会提出:亚洲国家的独立和发展,“皆赖阵亡日本军所赐”。因此在1995年世界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五十周年时,日本右翼势力还能征集到450万人的签名,以反对“道歉”。
在日本近年的文艺走向中也日益强化了军国主义的倾向。1980年6月在东京池袋区处决战犯的地方,建起了纪念碑,1982年5月,在福冈建立甲级战犯广田弘毅纪念铜像和“大东亚战争阵亡者之碑”。在影片《东京审判》中将东条英机描绘成民族英雄。八十年代以来,日本文坛流行虚拟战争历史小说,作者将山本五十六葬身太平洋的历史虚拟成尼米兹的惨死,战争的最后结果是日本的太阳旗插上了美国白宫大厦,日本最后同欧洲的战胜者德国决战,并取得了最后胜利,实现了主宰世界的美梦。这些作品一直高居日本畅销书的排行榜。这种狂妄已深深地根植于日本国民的心中,中央电视台记者水均益曾两次去日本,留下了两次刻骨的遗憾,他强烈地感觉到普通的日本人对中国人也包括所有的亚洲人的直白的渺视,这种最普通的现象反映日本国民的最深刻的内心世界。这说明日本人在二战前形成的那种狂妄自大的心理,在二战中虽然受到了重创,但是并没有根绝,战后日本的经济成就又一次使日本人的那种狂妄自大的劣根性得到了膨化。这是日本军主义死灰复燃并且迅速蔓延的社会基础,也是新指针及其相关法案能通过的社会基础。
4、 美国的远东策略
二战结束后,美苏对峙略见端倪,朝鲜热战使日本在美国的全球战略中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美国对日政策从削弱日本改为扶植日本、依靠日本,日本是冷战的最大受益者。关于这个问题在此不再赘述。
三、 《日美防卫合作新指针》及其相关法案的危险
1、 日本军国主义化
日本政府多次向世界表示,日本不会成为军事大国,更不会军国主义化。确实现在的日本还没有军国主义化,但是,日本对二战历史的态度、日本的文化观念、日本的军事走势、日本的军国主义势力及国际环境证明,日本极有可能重新军国主义化。从历史发展的规律看,政治大国必然会走向军事大国;从日本的近代历史看,军事大国化、对外扩张是日本的国策,从明治维新开始到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日本政治势力虽然此消彼长,但是这个国策始终没有动摇,并且不断强化,二战中虽然日本的军事体制被摧毁,但是从五十代开始,日本的军事力量在不断强化,从八十年代日本树立政治大国的目标后,其强化军事力量的进程在迅速加快,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后,亚洲各国之间的关系整体趋向缓和,而日本的军备却逆势激增,日本的军事目的不言而喻;从日本的文化传统看,日本的军事大国化必然走向军国主义化,从对比新指针及其相关法案和日本当年“大东亚共荣”政策的内容中,我们看到了惊人的相似,日本当年发动战争,是为了保护日本的生命线,新指针也列举了同样的理由,当年说为了日本的利益可以先发制人,新指针也说只要日本认为某个国家对日本有威胁,日本可以先发动攻击,《周边事态法》指的周边与共荣圈的地理范围基本一样;奥野之流的讲话与当年皇军的行为不谋而合。因此日本军国主义化已成为一种趋势,并日益成为一种若隐若现的现实。
目前日本军国主义化的主要障碍是法律约束,军国主义者能否在这个方面取得突破?综合日本的二战史观与现实,能得到一个比较清晰的趋势图谱。《日本国宪法》第九条规定:“永远放弃作为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以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作为日本根本法的核心条款已被作实质性修改。第一,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就不能向海外派兵,但是,1992年日本国会通过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作法案》,就实际上承认了日本军队向海外派兵的权力,出兵海外合法化。第二,1999年4月通过的《自卫队修改案》和《日美物品劳役相互提供协定修改案》规定:出于救助驻外日本人的需要,可以派自卫队舰艇到任何一个有日本人的地方;还有一个潜在的意义:不管是否会引发与日本人所在国的战争,日本军队都可以去;美国在亚洲任何一个地方发动战争时,日本应该成为美国军队的大本营和盟军,美国军队打到哪里,日本军队就打到哪里。这二个修改案绕过宪法而确立了日本军队的交战权。因为历史上日本军队曾多次借口保护日侨而侵略他国,1918年日本借口保护日侨出兵西伯利亚,1927年借口保护在山东的日侨出兵,并向德国宣战。同时从现代战争的趋势看,无所谓前方后方,海湾战争和北约对南联盟的轰炸就说明了这一点。第三,日本的武器三原则也被突破。第四,从历史上看,日本人的法律观完全是实用主义的甚至是无赖的,1932年退出国联和1937年的南京大屠杀就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军国主义者可以随时抛开束缚他们的法律,也可以任意制订他们需要的法律。因此阻止日本军国主义化的法律保障是虚设的。
当然如果军国主义者没有控制政局,就不会出现法律的军国主义化,那么日本军国主义者能不能实现对政府的主宰呢?就现在来说,还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但是循着战后五十年的趋势看,这种可能性在在日益强化。前面提到的中曾根康弘、桥本龙太郎、石原慎太郎、永野茂门、奥野诚亮、小泽一郎等人决不能排除在军国主义者之外。
有些评论家提出,石原之流是一小撮,我认为这种看法不仅大多数亚洲人不承认,石原自己也不会承认。这就涉及到日本国民对军国主义者的心理倾向问题。日本的普通大众是二战中军国主义的牺牲品,所以,四十至五十年代的日本人对战争和军国主义者有一种恐惧和厌恶,军国主义在日本抬不起头来,但是今天年轻一代的日本人无从了解战争的苦难,他们甚至为二战中日本人能横行亚洲而感到骄傲,为没有取得最后胜利而遗憾,日本今天的经济成就又使日本人内心深处的武士道观念得到膨化,因此,靖国神社的亡灵仍得到绝大部分日本人的崇拜,否定侵略、美化侵略的言论能大行其道,虚拟的战争小说畅销不衰,石原之流能登大雅之堂。鉴于以上情况,谁能肯定日本不会军国主义化?实际上石原慎太郎已公开地表示了他的方向:“从东京开始纠正国家政策的愚蠢。”
2、 日本再战
军国主义化的必然趋势是日本再次走上侵略之路。首先,这是由日本的文化所决定的。二战给世界留下的一个深刻的教训是:战争起源于人的思想。日本人的文化观念中只有第一的追求,没有第二的荣誉,日本人的潜意识中肯定有一个信念,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美国也是征服的对象,二战的历史以及八十年代以来的日本文艺动向、经济磨擦就是证明。
有人说,美国只需要一个配角式的日本 ,决不会容许一个超过自己的日本出现。这种看法一半是对的,一半是错误的。问题的关键是日本会不会自觉服从美国的这一理念?美国有没有能力控制日本的发展方向?
对于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不容置疑的:日本说“不”。
关于第二个问题,首先历史会给我们一些启示,三十年代的美国政治家肯定会说,日本怎么敢与美国对抗?以至美国在二战中也付出了三十万人的生命的代价。其次从现实看,日本也具备了与美国抗衡的意识,1989年石原慎太郎与索尼总裁盛田昭夫合著的《敢于说‘不’的日本》等资料就能说明,日本事实上在同美国争夺对亚洲的主导权。第三,日本有与美国争雄的潜在势力。
今天亚洲的现状也会使日本人觉得有机可乘,亚洲其他国家在日本人的眼中是不屑一顾的,他们认为,亚洲是垃圾堆,日本是挺立在垃圾堆中的大厦,在处理钓鱼岛和独岛的问题上,日本政府和民间都充分表示了这个倾向。
3、 日本再败
日本如果真的滑向了侵略之路,那么它的必然结果是日本再败。这首先是由战争的性质决定的。亚洲人民不会屈服于军事的征服,会抗战到底,最后胜利一定会属于亚洲人民。
其次二战的历史教育了亚洲人民,就现在来说,日本在亚洲的形象是很残忍的、很恐怖的,亚洲各国人民懂得,日本如果敢对亚洲任何一国发动战争,就敢对亚洲各国发动战争,一国的灾难将会很快演化成亚洲各国的灾难,因此,日本一旦发动战争,就会立即成为众矢之的。
日本再败是综合国力较量的结果。今天的亚洲不再是五十年前的亚洲,特别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已经成为亚洲和平的中坚力量,决不会允许日本军国主义者的肆意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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